1月18日星期三,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了对三名前东京电力公司高管的无罪判决,《卫报》报告。这一消息令要求该公司为2011年3月福岛第一核电站灾难承担法律责任的活动人士感到震惊。
东京电力公司前董事长胜俣恒久、前副总裁武黑一郎和武藤荣被法院认定为职业过失导致死亡。
在2011年3月遭受地震和随后的海啸袭击后,福岛第一核电站经历了多次熔毁,周围大片地区受到辐射污染。
陪审团说,没有人预料到熔解
位于香港的区域法院2019年9月法院宣判这三名男子因职业过失导致伤亡的罪名不成立,称福岛灾难难以预测。
周三,东京高等法院维持了无罪判决,称其“无法确定”被告的行为与福岛第一核电站熔毁之间的因果关系。
这一决定对受害者律师来说是一个障碍,他们曾牵头对东电及其前高管提起法律诉讼。“我们对今天的裁决感到失望,但我们将继续为这场悲剧的受害者争取赔偿,”律师大森秀明(Hideaki Omori)在周三裁决后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
福岛核泄漏
2011年3月11日15米高的海啸摧毁了核电站三个反应堆的电力供应和冷却系统,导致堆芯融化。
的世界核协会他说,这次事故在国际核与辐射事件分级表上被定为7级,这是该分级表上的最高级别,因为在几天内大量释放了放射性物质。假定放射性物质在940 PBq (I-131 eq)左右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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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第一核电站的四座反应堆由于事故造成的破坏全部关闭,造成2719兆瓦的净损失。尽管事故很严重,但没有死亡或辐射疾病的报告。
据估计,2011年3月11日9.0级地震袭击福岛第一核电站后,福岛附近大约有8万人被迫逃离家园。
更多关于裁决
这一裁决可能会让人们对日本现行法律体系追究企业对灾难性事件负责的能力产生怀疑。
活动人士声称,尽管2011年3月之前曾多次发出有关福岛第一核电站(Fukushima Daiichi)可能发生海啸洪水的警告,但东电未能采取足够的行动,本可以防止或减轻灾难的严重程度。
法院的决定与法院的另一项决定形成鲜明对比2022年7月法院下令对这三人和东电前总裁清水正孝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们为未能阻止福岛核事故赔偿13.32万亿日元。然而,参与该案件的律师表示,由于他们的资源有限,他们无法支付这样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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