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警告称,由于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有关监管互联网的潜在新规定存在不确定性,它可能会推迟铺设更快的互联网通道。
虽然大多数电信公司都表示支持自由开放的互联网,但许多电信公司或明或暗地表示,他们不希望政府在维护中立网络方面拥有太多权力。
美国电话电报公司首席执行官兰德尔·斯蒂芬森表示,他的公司正在考虑削减数十亿美元的资本投资和支出,其中包括在大约100个城市铺设光纤线路。
“谨慎的做法是暂停。”说斯蒂芬森。“我们希望确保我们能看到这个过程,以及这些规则可能在哪里生效,然后重新评估。”
斯蒂芬森是在纽约的投资者面前发出这一警告的,而就在几天前,美国总统奥巴马(Barack Obama)刚刚表示支持使用从1934年《通信法案》(Communications Act of 1934)第二章剥离出来的规则来监管互联网。
第二章,也被称为公共承运人法,是一项长达100多页的法律,已有数十年历史,用于管理任何运输货物和服务的实体。一些人认为,第二章的最佳要素可以现代化,以适用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而另一些人则对法律是否有能力完全解释最近的创新表示怀疑。
“我们不能在不知道这些投资将在何种规则下管理的情况下,就投资这么多钱在100个城市部署光纤。”说斯蒂芬森。
自由出版社的研究主管特纳(S. Derek Turner)说,AT&T在监管机构面前以软硬兼施的方式摇摆其现有投资的历史。
“事实是,AT&T在光纤方面的投资更多的是一种品牌宣传,而不是在部署方面的实质性投资。”说特纳。
当奥巴马在11月10日主张使用第二章来管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时,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汤姆·惠勒以一种强硬的态度予以回击响应到总统的同一天。奥巴马说,使用宪法第二章应该“吸取过去的教训”,而惠勒则声称,使用该法律将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
“第二章带来了一系列政策问题,从隐私到普遍服务,再到联邦机构保护消费者的能力,以及法律问题,从第二章涵盖移动服务的能力,到对第二章规定的服务适用宽免的概念。”所述惠勒。